河南天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济宁市任城区某某艺店、涿州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冀0681民初1681号
原告:济宁市任城区***艺店,住所地济宁市任城区观音阁纺织品批发市场24号门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811MA3NGH1R4R。
经营者:朱祥敏,女,汉族,1964年11月4日出生,住济宁市任城区。
被告:涿州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涿州市东仙坡镇挟河村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81MA0994XL7U。
法定代表人:徐龙,职务经理。
被告:江苏新龙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海安市城东镇长江东路5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173782280X7。
法定代表人:孙剑,职务经理。
被告:南通市万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地址:海安县城东镇界墩西一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17658750874。
法定代表人:马祥斌,职务经理。
被告: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海安县海安镇中坝南路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85836169。
法定代表人:笪鸿鹄,职务经理。
被告:河南天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永兴路9号30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67232643X。
法定代表人:范书云,职务经理。
被告:河南仁德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地址:新郑市和庄镇道东路17号(硫酸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4MA44455A73。
法定代表人:裴小三,职务经理。
被告:郑州轩昂商贸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管城区文治路与姚庄路交叉口紫东钢铁企业园区5号楼1层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4097809016Q。
法定代表人:陈涛,职务经理。
被告:郑州沾沛建材有限公司,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惠路80号绿地之窗云峰A座1号楼2单元35层350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FY4WQX0。
法定人:武金源,职务经理。
被告:金乡县铭扬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济宁市金乡县城金城西段北侧丰源金河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28MA3TMWFK5E。
法定代表人:高盼,职务经理。
原告济宁市任城区***艺店与被告涿州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新龙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万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天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仁德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郑州轩昂商贸有限公司、郑州沾沛建材有限公司、金乡县铭扬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14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4月12日向本院提出对被告河南天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仁德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郑州轩昂商贸有限公司、郑州沾沛建材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济宁市任城区***艺店撤回对被告河南天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仁德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郑州轩昂商贸有限公司、郑州沾沛建材有限公司的起诉。
审判员 邢 倩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书记员 赵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