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源水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等与上源智慧水务(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16民初1686号
原告:上海上源泵业制造有限公司,住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公路2285号1、2幢。
法定代表人:***。
原告:***,男,汉族,1975年6月22日生,住所浙江省永嘉县。
被告:上源智慧水务(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和联社区龙环三路329号金禾田商务中心B109。
本院在审理原告上海上源泵业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源智慧水务(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的起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故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与法不悖,依法可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上源泵业制造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上源智慧水务(深圳)有限公司的起诉。
审判员  谢荣华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沈 奕
附:相关法律条文
无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