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荣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荣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桂0722执1781号 广西荣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广西荣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桂07民终19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需缴纳案件受理费139312元,现被执行人广西荣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