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兴源水务集团、内蒙古兴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前旗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内0623执781号 内蒙古兴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浩斯其其格、宝音额***: 本院执行内蒙古兴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浩斯其其格、宝音额***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60342.25元。执行依据为(2021)内0623民初85号民事调解书。执行过程中,于2022年9月21日被执行人宝音额***用五头牛抵顶法律文书所确定的59580元及利息、诉讼费762.25元。执行费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放弃剩余全部款项。双方当事人再无其他争议。 至此,执行案号为(2022)内0623执781号,即(2021)内0623民初85号民事调解书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