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广西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桂0681执539号 吴某、某西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你们间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某西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向吴某支付剩余工资39000元,且已缴纳560元执行费,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