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沪0115执恢2288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城建物资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89年6月20日生,汉族,住浙江省诸暨市。
本院在执行(2019)沪0115民初83343号上海城建物资有限公司与***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经查明,被执行人***目前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9)沪0115民初83343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