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星信力德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星信力德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广聚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湘1103执1121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海星信力德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嘴社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B、C、D栋A栋10层1001。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湖南广聚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创发城15栋17A。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海星信力德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广聚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中,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湘1103执112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书记员张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