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联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兆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延安联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韩城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陕0581执保207号 民一庭: 申请人西安兆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延安联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你庭移送的(2024)陕0581民初1053号民事裁定书,我局已对被申请人延安联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予以冻结,以人民币4690595.16元为限,期限为一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