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292执421号
申请执行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院与被执行人***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1月30日作出(2021)辽0292民初580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生法律效力。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2年7月12日将位于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路新湾花园18号2**11层2号房屋过户登记至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院名下。执行费500元由申请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院承担。此案即执行完毕。
承办人***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