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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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784执2985号
申请执行人:永康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永康市前仓镇篁源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永康市前仓镇篁源一村村民委员会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永康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永康市前仓镇篁源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永康市前仓镇篁源一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按生效的(2022)浙0784民初440号法律文书履行完毕,执行款328714元已由申请执行人领取。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