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4)陕0116执5797号
申请执行人:中泓泽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38号小寨领秀城商业综合楼4幢11层0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625561603。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陕西上林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泾大道西西安小镇售楼部104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4007588257518。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泓泽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上林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4)陕0116执5797号案件的执行。
终结(2024)陕0116执5797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陕西上林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