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902执915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住所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海宇路268号。
负责人:***。
被执行人:舟山市定海跃动电子产品商行,住所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东海东路****号。
经营者:**,男,1986年10月11日出生,满族,住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金鹰公寓**幢******室。
申请执行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与被执行人舟山市定海跃动电子产品商行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6日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向本院书面确认被执行人已向其支付本案所有执行款,并申请结案。另被执行人舟山市定海跃动电子产品商行于2019年8月26日向本院支付了本案执行费1022.85元。故本案执行标的已全部到位。
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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