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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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青2801执1155号
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启工贸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启工贸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190000元,执行费27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执行款190000元,执行费2750元,本院已将该执行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至此,申请执行人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2020)青2801民初3161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