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431大江南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苏0583民初18431号 原告:大江南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住所地昆山开发区***湖路****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1MKCPRON。 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江苏朋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住所地昆山市巴城镇东定路东侧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7820996571。 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大江南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11月2日向本院申请撤诉,且未交纳诉讼费。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于法不悖,故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