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东威电镀设备技术有限公司与竞铭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东堯市诚志电子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粤73知民初537号 原告: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侧。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彭晓娟,均系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竞铭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台湾地区桃园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东莞市诚志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 两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均系广东法尔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竞铭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诚志电子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6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8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申请撤回本案起诉,系其对自己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并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 人民陪审员  ***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法官 助理  *** 技术调查官练景峰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