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润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华润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华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1执468号 华润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华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0年7月29日对华润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与长沙华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的(2019)湘01民初3478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执行人华润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3月4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长沙华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应缴执行案款514150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长沙华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21691.5元(含执行费7541.5元),被执行人主动于2021年8月16日申请办理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长沙润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经本院审核,被执行人主动在生效判决确定的报刊连续7个工作日刊登了7份声明(公告)以消除影响(2021年8月19日刊登于长沙晚报、8月20日刊登于潇湘晨报、8月23日至25日刊登于浏阳日报、8月26日刊登于中国市场监管报、8月27日刊登于中国知识产权报),另行负担了刊登费用11050元,本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514150元。至此,本院(2019)湘01民切347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束。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