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拓首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建腾经贸有限公司与北京拓首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14民初10936号 原告:淄博建腾经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溡源路18号宏进钢材市场。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长城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拓首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院16号楼2层C2327号。 法定代表人:**。 原告淄博建腾经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拓首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称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且被告已支付货款,故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本院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淄博建腾经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法官助理 李 耀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