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渭南市建筑工程总公司行政非诉执行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白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陕0527执1162号
申请执行人:白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被执行人:渭南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关于白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渭南市建筑工程总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8562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全部案件款。至此,白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陕0527行审11号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