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秩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0402执保314号
被保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宿迁市秩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进入执行前调解,为保证该案顺利调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18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
书记员 牛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