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浙1081执恢4436号
申请执行人中研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温岭市东部新区***10号,组织机构代码:70472497-1。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深圳市金岷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繁路嘉安达科技工业园厂房第五栋第三至五层,第六栋第二层,第三栋第一层,组织机构代码:752531760。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研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金岷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