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7)浙1081执406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研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金岷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深圳市金岷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按时向法院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深圳市金岷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