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内2202执23号
申请执行人:君泰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高湾镇辛霞公路西北。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乌兰浩特市燕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中津地产物流汽贸综合楼2号1号门市。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君泰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与乌兰浩特市燕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阿尔山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内2202民初13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乌兰浩特市燕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5年01月0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80000元及相应利息,被执行人另应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人民币1100元。
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81100元。至此,君泰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内2202民初13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日
书记员石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