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391执565号
淄博正丞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东悦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2年6月1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淄博正丞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东悦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案承办人通过线上扣划了保全银行账户资金267047元到我院执行一案一账户,后被执行人将剩余执行案款83266.53元打至我院执行一案一账户,本案执行标的342279.53元,在扣除5034元执行费之后,将342279.53元全部过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淄博正丞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东悦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391民初142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