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晋0522执1382号
申请执行人:***途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经理。
住所地:晋城市阳城县蟒河镇上白桑村东约650米。
被执行人:***宏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经理。
住所地:无锡市惠山区玉祁镇祁达路23号厂房。
申请执行人***途化工有限公司与***宏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途化工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据阳城县人民法院(2019)晋0522民初1243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12月12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