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苏0102执3240号
江苏苏美达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嘉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江苏苏美达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嘉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6975元。本院立案受理后,现已执行到位42000元(其中1万元由被执行人直接给付申请执行人,剩余32000元由本院从被执行人账户扣划),未执行到位的34975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18年6月21日将该32000元转付给江苏苏美达五金工具有限公司。至此,江苏苏美达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苏0102民初580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