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阿尔法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化工有限公司与江苏阿尔法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311执保720号 立案庭: 申请人江苏阿尔法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化工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受立案庭移交,解除对被申请人*****化工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310000元的冻结。现已解除完毕并将结果反馈给你庭。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