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盛通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某某与北京国盛通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京0111民初909号 原告:***,男,1972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房山区。 被告:北京国盛通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小十三里村村委会西400米。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北京国盛通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人民调解员王保调解,原告***于2020年1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  赵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