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鸿成道路施救服务有限公司

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502执2672号 申请执行人湖州鸿成轮胎销售有限公司337066101 被执行人***330501198711102238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州鸿成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 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