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济宁矿业集团海纳科技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力财富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921民初2046号 申请人:济宁矿业集团海纳科技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370800735754719W。 被申请人:海力财富集团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3700001665601632。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6月2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2400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申请人已为该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济宁矿业集团海纳科技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 案件申请费1702元,由申请人济宁矿业集团海纳科技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预交。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