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六局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德州浩宇投资有限公司与某某、某某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德州经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5)德开执字第10-3号
申请执行人德州浩宇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八路中建华府销售中心。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该单位职工。
被执行人***,工人。
被执行人***,无业。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德开民初字第195号民事调解书,于2014年4月16日,以(2014)德开民初字第195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的位于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三八东路中建华府小区49号楼3单元6层601号(房权证鲁德字第号,房权证鲁德字第号)房屋,并责令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德州经济开发区三八路中建华府小区的房产。在第一次拍卖中因无人参加竞拍导致流拍,现申请执行人申请进行二次拍卖。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二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三八东路中建华府小区49号楼3单元6层601号(房权证鲁德字第号,房权证鲁德字第号)房屋。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