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中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青海班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3)青0103执3059号 申请执行人:***,女,公民身份号码:***,1999年1月9日出生,汉族,住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怡东小区6号楼1单元2楼。 被执行人:青海班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3100MA75A27P3J,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体育巷9号1号楼12706室。 法定代表人:***。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海班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给付申请执行人工资20000元,并承担本案的执行费342元,合计20342元,剩余案款9484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不再要求本院执行,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