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鄂0625执220号
申请执行人:谷城县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襄阳某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谷城县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襄阳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襄阳某置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破产清算,本院于2021年4月19日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鄂0625执22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