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晋城市盛世混凝土有限公司、河南省安阳市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晋0581执1898号
申请执行人晋城市盛世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河南省安阳市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晋城市盛世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省安阳市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晋0581民初1511号民事判决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晋城市盛世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河南省安阳市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