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113执保516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华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长清区***道办事处后***万归路南350米。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被保全人:***,男,1967年1月3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山东省肥城市。
申请保全人山东华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申请诉前保全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0)鲁0113财保115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名下的银行存款25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770元,由申请保全人山东华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