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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山东华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113民初485号 本院于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对原告***与被告山东华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2)鲁0113民初485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2)鲁0113民初485号判决书中出现的所有姓名为“**”补正为“**”。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