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2016)鲁0612执16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烟台海涛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烟台万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欠款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烟台海涛建材有限公司申请将执行人烟台万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烟台万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之规定,决定如下
将烟台万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六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