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辉瑞日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宇坤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辉瑞日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5)京0112民初18239号 原告:山东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原告山东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3月14日立案受理后,原告山东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山东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予准许。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山东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此页无正文) 审判员 *** 二〇二五年七月九日 法官助理 ***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