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财保66号
申请人:咪咕动漫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133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君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君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北京炫果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1幢-1层01-30号。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咪咕动漫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北京炫果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价值20665475.30元的财产。担保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提供保证担保。2021年12月21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将保全申请书等材料提交本院。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咪咕动漫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北京炫果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价值二千零六十六万五千四百七十五元三角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五千元,由咪咕动漫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长 潘 洁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 章 倩
书 记 员 张 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