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乐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乐颖建材装饰有限公司、西安极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陕0116执4192号 申请执行人:西安乐颖建材装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系陕西锦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西安极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西安乐颖建材装饰有限公司依据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22)陕0116民初3982号民事调解协议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西安乐颖建材装饰有限公司自愿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经本院审查,申请执行人西安乐颖建材装饰有限公司的撤回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案予以终结执行。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陕0116执419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