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某某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6)鄂0302民初3428号
原告:***,建筑工人。
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申请执行、代签收各种法律文书,代领取赔偿标的款)。
被告:***,建筑工人。
委托代理人:**,湖北荟才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委托代理人:***,湖北荟才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被告:***,建筑工人。
委托代理人:**,湖北荟才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签收法律文书)。
委托代理人:***,湖北荟才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签收法律文书)。
被告:**。
被告:湖北创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十堰市北京路11号九龙太阳城1幢1**1303。
法定代表人:**,该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湖北**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提起上诉、签收法律文书)。
被告:***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双龙工业园区内鸿路集团大厦3楼。
被告: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住所地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78号。
负责人:***,该分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湖北**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或调解、提起上诉或反诉、签收法律文书)。
委托代理人:***,湖北**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或调解、提起上诉或反诉、签收法律文书)。
原告***诉被告***、***、**、湖北创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8日立案,在2016年10月11日庭审后,原告***向本院提出对被告**、***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对被告**、***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不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权益,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对被告**、***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审判员  ***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