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格园空调电器有限公司

广州市长寿村饮品(连锁)有限公司、广州格园空调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粤01民申408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广州市长寿村饮品(连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兴太三路499号自编天源长寿村楼。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广州格园空调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201A9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广州市长寿村饮品(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寿村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广州格园空调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园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2)粤0111民初797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长寿村公司申请再审称::一、被申请人起诉提供了错误的电话号码误导法院,请求追究被申请人的法律责任。二、根据2022年7月11日与邮递员当面质问,邮递员承认只拨打了错误的那个手机号码,没有拨打固话号码,并且因为邮政公司规定签收需要收件人和签收人的身份证方可交给当事人,因此没有将快递交给我司保安签收,也没有进厂门,导致邮件被退回。三、一审法院程序不合法,只根据被申请人提供的错误电话号码送达,并没有拨打过固话号码,导致申请人无法行使诉讼权利。四、根据合同的签订地点和安装空调的地址,本案应当由天河区法院管辖,并非白云区法院。五、被申请人少安装了4台空调,并且没有及时提交发票给申请人,且结算单上的材料价格虚高,申请人无法继续付款和结算。综上,请求:撤销(2022)粤0111民初7978号民事判决,依法对本案进行再审。 被申请人格园公司述称:一、被申请人已经提供了多个号码和准确地址,仅因其中一个号码出错并不影响正常的邮寄送达,因此被申请人并不存在过错。二、本案为买卖合同纠纷并不具有专属管辖的限制,被申请人根据申请人住所地及被告所在地向法院起诉,符合诉讼管辖的规定。三、申请人提交的再审材料与其《再审申请书》的陈述自相矛盾,是申请人为了继续拖欠货款恶意损害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虚假表述,请求法院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请求再审本案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九)项规定的情形,对申请人的再审申请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九)项、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2)粤0111民初7978号民事判决执行。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