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东方重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0402执1051号
珠海东方重工有限公司、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东方重工有限公司与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完毕,现本案已经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已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