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391执215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久盛电力辅机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和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久盛电力辅机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和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提出撤销执行申请。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五百二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鲁0391民初84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毛石磊
审判员 李晓凤
审判员 李圣前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王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