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电供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02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南供供电服务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8)粤0308行审1256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住所地广东省深 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公路主枢纽管 理控制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3006939513773。 负责人于**,该单位主任。 委托代理人***,该单位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该单位工作人员。 被执行人深圳市南供供电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 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50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38827741B。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于2018年5月4日 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于2017年9月14日作出的深交罚决 第Z006384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本院受理后,依法组 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查。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认定被执行人存在未经 批准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违法行 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申请执行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合法,该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 力。被执行人经催告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执行人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准予执 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 释》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第一百六十条之 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作出 的深交罚决第Z006384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审判长 董  学  军 审判员 张    婷 审判员 李  欣  怡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日 书记员 ***(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