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鲁0983执保724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鲁泰建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赵德存,董事长。
被保全人:山东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
负责人:孙远华,董事长。
本院在审理申请保全人山东鲁泰建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山东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作出的(2018)鲁0983民初2737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山东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7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李云灿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
书记员 肖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