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中远机械有限公司

鸡泽县天下红辣椒有限公司、诸城市中远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鸡泽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冀0431执311号
申请执行人鸡泽县天下红辣椒有限公司,住所地鸡泽县椒乡**大街。
法定代表人:王金台,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诸城市中远机械有限公,住所地山**省诸城市**外环**首首。
法定代表人:张新兰,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鸡泽县天下红辣椒有限公司申请被执行人诸城市中远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04民终210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10月1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鸡泽县天下红辣椒有限公司向我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04民终210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郝静强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  张志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