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锐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山东某某油装备有限公司、某某益瑄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521执1697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油装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S316路西侧、胜津路以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21312814265N。
法定代表人:王英娥,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益瑄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延安市***迎宾路社区黄家山对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623MA6YHXGK78。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92年1月15日出生,汉族,***益瑄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住陕西省延安市***迎宾路社区黄家山对面。
申请执行人山东***油装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油装备有限公司、***益瑄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山东***油装备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鲁0521执169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王方顺
审判员  孙 涛
审判员  张纪成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  王佳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