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新光大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陕西双科金属结构有限公司、潍坊新光大集成房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783执240号 申请执行人:陕西双科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潍坊新光大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陕西双科金属结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潍坊新光大集成房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共计5151.46元及交付金额为365250.26元的增值税发票。经本院立案执行:本院于2023年02月03日将5151.46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于2023年2月1日直接邮寄给申请执行人金额为365250.26元的增值税发票。至此,陕西双科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鲁0783民初512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三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