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内0526执504号
申请执行人扎鲁特旗宏远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鲁北镇。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扎鲁特旗前德门苏木人民政府,住所地扎鲁特旗前德门苏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052。
法定代表人:***
在执行申请人扎鲁特旗宏远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扎鲁特旗前德门苏木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扎鲁特旗宏远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内0526执50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