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龙岱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龙岱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 (执行实施用) (2022)辽0211执保813号 江苏龙岱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江苏龙岱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大连睿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辽0211民初9178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 特此通知。 执行员 :*** 书记员 :***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